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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六章 上国天使 (第4/5页)
上表现的相当出色才会有这样的机会。 一等吏员,积劳和获奖若干次之后,通过文墨律令的考核就能够提升为官员。 官吏并非一体,但官和吏的界限被再一次的打破了。 这才是徐子先认为的官吏之道,官员此后不再经过考试获得官位,而是吏员,吏员从任职那天起就要考试,文法律令考试合格后方能为吏,然后通过立功升等,通过会推投票才能升职,靠裙带关系或拍马奉迎是肯定不行,而希望一考定终身,一次考试就获得为官的权力,这对很多不擅长考试,家境也不能维持长时期苦读的聪明人来说,并不公平。 徐子先现在并不是要废弃科举,他是想把科举官视为选举官,更高的学历,标准更高的操 守,更广阔的视野,可以在读书人,普通人,吏员中选取,限定考试次数和人数,他们可以用更高的视野来确定事务的发展方向,但真正的实力就交给事务官去做。 科举官可以务虚不务实,也可以务实,看实际的权力和地位,也看自身的能力。 他们会是一种标杆和道德上的榜样,可以看出国家的大政方针的走向,不再蝇营狗苟,华夏的文明传承,确实有出色之处,掌握了先哲学识的人可以坐在高位上,但理应看的远,懂的多,为国民在道德,技术,哲学,外务包括军事上指明正确的方向。 军吏和令吏之外尚有法吏,专学律法,大魏的提刑司相当专业,但也是弊病,过于行政化。徐子先是希望将法吏扩大,分别为提刑,靖安司,法司等诸部门,负责刑侦,检查,判案等,将原本的提刑司和大理寺划分的更严谨,更专业,并且杜绝用路提刑,府提刑,县提刑这样的划分法,而是分为中央,地方,各聚集区,基层法司,中层法司,高层法司,不管是问案,审断,判决,都是由专业人员来完成,并不受当地官员的约束和指挥。 军吏,令吏,法吏,分别为一二三等,按等级划分薪俸等级,每个人都拥有一定的权力和上进的渠道,这才是徐子先心里最好的官吏之法。 将法司,军队,日常行吏,考核,稽查,财务审核,廉政,分门别类的设立好,确定完整的规章制度,而不是如此前那样的含糊不清,这才是最要紧的。 比如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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