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主咒回)O sole mio 我的太阳_IF 知法犯法 (虎杖悠真X日车宽见)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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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F 知法犯法 (虎杖悠真X日车宽见) (第3/13页)

2017年12月24日晚上六点半,在四条某知名连锁24h便利店突然暴起伤人…造成3死2伤,其中1名男性伤者因本身具有其他疾病,3日后抢救无效去世。”

    “宽见先生怎么总是接这种听起来很难的案子啊?是被清水小姐(日车的助理)霸凌了吗?”

    啊,普通人碰到霸凌怎么处理来着?打一顿,威胁一下?但是对面是律师啊…

    就算是律师,反正也只是普通人吧?

    “人们为了明哲保身,任何事都可以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这样一个世界里,为了不让伸手求援的人感到无助、绝望…我愿自己,能始终睁大双眼。”

    就像那个圣诞夜,他在悠真的眼底看到了些许茫然一样。

    “还有,清水没有霸凌我。像这种案子,我也只是偶尔接一下…”哪有员工霸凌老板的?

    日车喝光了今天早上第三杯咖啡,陪着悠真折腾到半夜,今天早上又差点擦枪走火的他,那对黑眼圈好像更深了。

    毕竟日车是奔四的人了,哪有正值青春期的少年术师来得精力旺盛。

    “证词?少年K感觉自己多了一个意识操控他…精神异常的情况下不能判他有罪吧?”让相关机构开一个精神异常的证明不就好了吗?不是很多片子都是这样演的?

    “是的,但少年K声称那不是他做的,而是一位长相怪异的女人抓着他的手,强迫他做的,他有证人可以作证。但一审时的律师,检察官和警方等人,都没找到他口中的证人‘Izumi’,少年K曾经的同校前辈。”

    “而且,便利店和路口的监控里,拍到的是少年K行凶杀人。”

    如果少年K真的是“无辜”的话,即使是10年的监禁,他也不该被处罚。

    然而现在是证据确凿。

    “精神异常并不是合适的理由。因为日本这个国家,并没有预防或针对精神病治疗以外的无期徒刑制度。且就算是要假释,也必须最少服刑10年才能申请。”

    说起来,日车那天见到悠真的时候,对方那身一看就是私改的制服真的没事吗?看起来很像不良少年啊。

    其实也算是了吧?染发文身,翘课打架,离家出走,半夜带着武士刀到处闲逛,和他这个社会人士发展了糟糕的感情关系……

    “‘Izumi’?是姓氏?还是名字?”悠真听到这个名字,在日车看不到的地方,脸上的表情有了些许的变化,“好像有一家料理店就叫这个名字…宽见先生…”

    “应该是姓‘泉’的男性。清水调查了少年K国中就读的学校,曾经有一名高了他两级的学生,全名‘泉秋镜’的校友非常照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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