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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驚鴻喚醒沉睡的春夢(中) (第4/4页)
/br> 更棒的是,他不是吃素的,有需要時,大雞巴硬得很,又粗又長。 截至目前,仍舊和祁秉通並列台灣第一。 一切沒什麼道理可言,翻開報紙,比比皆是。 其一,拿鞋丟總統,法官判無罪。既然如此,聰明的當然要拿書丟總統,馬上紅,馬上簽名賣書削一筆。還有故事可出書,以後就不必用別人寫的書。再來,阿恩去凱達格蘭大道跳艷舞,慰勞太陽花時。有警察在臉書PO文說要「幹爆女暴民」遭網友起底,最後被判刑,這實在是需要比被雷劈中還要衰小的運氣。其三,每次都鬧得滿城風雨的食安風暴,結果無一例外,法官分明是菩薩來的,輕輕判得人讚。以實際行動在鼓吹,與其把時間花在「非死不可」渲洩情緒,不如當個黑心商人來得划算。 眾所周知,法官象徵公正廉明,具有教化社會風氣的責任。 既然那樣判決,肯定錯不了。 我若不跟著學,豈不被人恥笑落伍,更沒理由去舉發阿布。 一來,我雖沒賺到他的住宿費,但他三不五時舉行轟趴派對。除了顧目睭以外,我不時還能欣賞到新鮮的大雞巴。這麼好康的事,打燈籠也找不到。二來,阿布暗地幹什麼不法勾當,我又沒親眼目睹,一切僅憑臆測。無憑無據,我若單靠路見不平的義氣,莾撞跑去警察局告發,非但沒獎金,反而顧人怨,還得剉咧等著挨告,我幹嘛要自找麻煩。再說,爭著見義勇為的人,網路一大堆。我何必冒著被起底的風險,去做損人不利己的事。 這方面,江同佑最懂得拿捏。 話說江大爺的惡劣事跡,罄竹難書,一樁樁流竄在地方上繪聲繪影。 可是,無人拿得出證據。 就算江同佑身為執法的警察局長,當然要相信,自己的父親是清白的。 這就是立場的問題,縱使是人人鄙夷的大淫魔,在他父母眼裡,永遠都是乖寶貝。 難道你就不同嗎? 我媽就不同,從未把我當寶貝,沒有雙重標準,連民進黨都不要她,丟人哦!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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