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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 (第2/3页)
山曾带我去过。我还记得特别辣,萧山被辣得鼻尖都红红的,满额头都是晶莹剔透的细汗。他悄悄告诉我:“我小时候就是在这里学会用筷子吃面的。”我忍不住笑:“那你原来怎么吃?用手吗?”他说:“当然是用叉子啊。”我还记得他那时候笑的样子,亮晶晶的眼睛里全是我的影子。高二的暑假是我人生中最快活的一个暑假,因为我拿到了奖学金,差不多天天可以找到借口出来,和萧山在一起。我们去公园里划船,他带我去游泳,教我打壁球。有一天我们甚至偷偷买了火车票,跑到T市玩。“我小姨出国去了,钥匙交给了我,没有其他人知道这里。有时候我会一个人躲到这里来,因为小时候姥姥姥爷就住在T市,我在这座城市呆的时间最久。那时候每年放暑假,我就被送回国内,老式的家属区其实很热闹,有很多同龄的孩子,大家一起玩游戏,我觉得在这里过暑假是最快乐的事。”他有些郝然地微笑,“他们叫我小洋人,因为刚回来时我的中文总讲得不好,普通话还没有英文流利。还有,不会用筷子吃面条。”萧山都是用左手拿筷子,拿刀也是,我一直笑他是左撇子。当时他正在厨房里切蕃茄,连头也不抬:“左撇子怎么啦,左撇子也比不会做饭的人强。”我吐了吐舌头,不敢再招惹他,难得有空无让人又一应俱全的老房子任我们大闹天宫,我兴冲冲地提出要自己做饭,也是我闹这要去买菜。T城的夏天非常热,又正好是中午,烈日炎炎,从超市出来走了没几步,简直一身汗。路边有卖冷饮的冰柜,萧山买了盐水冰棍给我:“尝尝,我小时候就爱吃这个,觉得比所有冰激凌都好吃。”我一路吮着盐水冰棍,跟着他走回去,觉得自己像是小朋友,被大人带着,什么事都不用管。那种感觉奇妙又安心。等回到老房子里,两个人都满头大汗,对着嗡嗡作响的老空调吹了好一阵子,才缓过劲来。萧山问我:“你会做什么菜?”我眼睛也不眨地告诉他:“蛋炒饭。”最后还是萧山大展身手,虽然他水平也不怎么样。我俩挤在厨房里乱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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