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啸大明_[VIP]第六十六章 新法令(上)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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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P]第六十六章 新法令(上) (第2/3页)

在几个月内完成的,商毅也没有多的时间来管,而是由商家军刚成立的土地司来俱体付责,并且让李岩重点关注。同时又让监查司严密监查在清丈土地的过程中,是否有营私舞弊的行为。

不过商家军目前在浙江省还是实行三年免税的政策,因此虽然大户都反对清丈土地,但所有的农户却是实实在在得到了实惠,因此也都衷心的拥护这项法令。

第二条就是商业税。

其实明朝的实际商业税并不高,明初所定三十而取一的税率,一直沿用到明末都没有变。但在实际的操作中,各地都设有自己的税关,名目繁多、税卡林立,几乎达到雁过拔毛的地步。因此一般的商人,根本经不起这样重重征税,只能找官员依附,形成了官商结合的局面,但有了官员在背后撑腰之后,商人连正常的税收都敢于拒交,结果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因此商毅首先禁止浙江省内各地私设税卡,进入浙江省的商品只用交納一次入浙税,就可以在全省内通行无阻,但无论商人有什么背景,入浙税都必须要交,绝不能减免。而出浙的商品也是同样,同时也对商品进行了细分,使各种类型的商品,都有自己的收税标准,也减免了许多在俱体实施中的可超作的行为。

这一项自然也引起了浙江大部份商家的反对,因为他们都是在官府背景,根本不怕各地的税卡。但商毅的态度也十分坚定,要么接受,要么就别在浙江做生意,反正在浙江实实在在做生意的商人也有不少,沒有他们还可以少许多麻烦。而在商毅的强硬态度下,绝大多数商人也只能选择屈服。

不过商业税的内容还不仅仅是如此,还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鼓励民间资本办厂,投资实业。

在中国古代,商人几乎都是和生产分离的。商品的生产基本都是由以家庭为单位的手工业者来完成,而商人的作用就以低价从手工业者那里买来产品,然后转运到其他地方以高价出售。因此中国的绝大多数商人都属于流通型商人。

这样一来就没有人会去想怎样提高生产技术,改进生产方法,降低生产成本。商人所做的就是拼命压低收购产品的价格,而以家庭为单位的手工业者因为力单势薄,不可能和商人抗争,也只能甘受商人的压窄和剥削。结果就造成中国的社会生产始终是以小农经济为主,而无法将手工业和农业彻底分离,形大规模的社会化手工业生产,也就是资本主义荫芽发展。因此中国的商业行为始终都无法达到摧毁小农经济,把中国的社会生产力提升到一个新阶段的作用。

当然在另一方面,因为大规模的社会化手工业生产就意味着大工厂大企业的出现,这也就是历代的统治者都不愿意看到“聚众”情况,因此聚集大批工匠一起工作的情景,一般都只能在官办,或者是有官府背景的生产作坊里出现。在另一时空里的清朝,甚至规定三十人以上的聚会都要通报官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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