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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71 (第3/3页)
,刘嫚又反过来用古琴改编歌曲,回赠他。刘嫚越看越觉得神奇,Jason肯定没有读过中国的,却无意中写出了与两千五百多年前的男青年似曾相识的心境,大概有些来自人性的感情,是亘古不变的,与肤色、国籍、信仰和文明无关。既然歌词相似,那么她能否以古曲的唱法,把它唱出来?合奏亦包括和弦与和声,如果有作为和声,Jason的新歌还担心差中国元素吗?简直处处都是中国元素!心动不如行动。刘嫚坐在古琴前,拨动第一个音符,开始唱道:“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第二天,刘嫚上完下午的课后,马上回公寓拿古琴,赶往宾馆。在Jason的房间里,刘嫚见到了Scott,一个体态微胖,中等身材的中年男人,只看Scott的外表和穿着就知道他的职业一定是商人,正装领结,满眼精明,脸上的皮肤和发亮的头发有一种白种商人特有的油腻。他看到刘嫚,眼神有些许挑剔,他看向Jason,仿佛在说,“她是汉朝公主?真令人不可思议。”每个人的口味和眼光不同,刘嫚这种身材较干瘪类型的女孩不是Scott的菜。不过Scott还是挺郑重而有礼貌的与刘嫚问好。为了她,他们让利了700万美元诶。他倒要看看她是否真的那么有才华。刘嫚如今也算是与形形色色的商人打过交道,她不惮Scott的目光,与他对视,端庄微笑,“您好,我是刘嫚......”她的自我介绍不是“汉朝公主”,而是刘嫚,在她决定与何路深合作之前,“汉朝公主”并不是她的代名词。她不卑不亢的气度还是值得Scott肯定的,至少对得起“公主”的称号。他接触过无数20岁出头的年轻女孩,不是过于自信张扬,太把自己当根葱;就是唯唯诺诺,只知道巴结,上不了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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