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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8 (第2/3页)
但以他对她的了解,自家老板绝对不是一个坐以待毙的人,说不定心里早就有了应对的主意了。其实他和许多人一样被法伊则带入了一个误区,就是你已经写过一首很红的歌了,再写一个没什么难的吧?真的是这样吗?根本没有这个说法好吧!有多少人一辈子都写不出一首传唱度高的好歌,又有多少人穷尽一生只写出一首。要知道不是所有的人都天才到想写好歌就能写出来的。不只是歌曲,写剧本和拍电影不也一样吗?当初莱拉在拍完,还有一群人黑她是“一片导演”,拍完一部就再拿不出好作品了。歌曲也一样,想要量产好歌,那根本是不可能的!然而在法伊则的引导下,看到刚才那一幕的观众就会不由自主地把她的话当成自己的认识,认为她确实说了件很对的事。既然都能写出baby了,再写个给女歌手唱的歌曲又有什么难的?更不要说她还很宽裕的给了一个星期的时间。一首歌也就三五分钟吧?用一个星期的时间写三五分钟的歌还有什么难的?事实上就是那么难!不然天底下不到处都是作词作曲的作家了?“法伊则什么时候变得那么聪明了?”莱拉比较奇怪的是这件事。怎么想那个疯女人都不太可能一下子变得这么会说话,唯一可以猜测的,大概是她身边有什么人在教她吧?不管是谁,肯定是个厉害对手。不但一下就将本应聚集在法伊则身上的注意力引到她的身上,还顺便将了她一军。有这么一个人在身边,以后说不定会有的玩了。莱拉习惯性地用手指轻轻敲点着椅子扶手,笑得意味深长。如果换成其他人,可能真被他们给得逞了。到时候她真的做不出来,大众可不管是不是真的那么难。他们只看见她在一周之内连首三五分钟的歌都拿不出来,以前的baby到底是谁做的就值得商榷了。至于媒体,他们更乐意看到她倒霉的样子,自然不会帮她说话。或许等她倒霉的样子炒完实在没东西炒的时候才会站出来再炒一次她的无辜,可要等到那个时候,估计黄花菜都凉了。音乐界的人当然知道写歌有多难,但指望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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