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谋生手册_分卷阅读95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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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952 (第2/3页)

人可不管什么名不正言不顺,他们曾经造过城墙和堡垒,也曾经来过什么圣母踏龙头的闹剧,当然,现在都已经被拆了,但这却并不妨碍他们把濠镜的土地当成自己的所有之物,你们的商行、公所、会馆,全都是向他们付租金的吧?而诸位在濠镜交易多年,固然有那些公平交易的佛郎机熟客,可也不是没吃过某些亏吧?”

“濠镜毕竟是我大明之地,那些佛郎机人在此租居交易多年,人越来越多,已经有主客易位,鹊巢鸠占的架势,长此以往,难保他们会视之为国中之国,到时候从自己的国内派官员过来,市易规则也大可由他们自己制定,如之前码头上那场暴乱,要不是我亲自在场,要不是我派人把受害者以及帮凶一块带了出来,事后,他们是不是可以指鹿为马,颠倒黑白?”

“哪怕濠镜有三司在,然则因为官职品阶太低,市舶司副提举又只是副职,一旦与人勾结,香山县令鞭长莫及,若被欺瞒更是很容易不知情,所以,我已经上奏朝廷,曾一本虽已身死,然则闽粤海盗依旧猖獗,为防万一,于雍陌设香山参将,主管海路进出濠镜之门户,统管莲花茎关闸把总及驻军,之所以不是重设海防同知,而是香山参将,正是为了调兵方便,同时,海路运货,可以减轻莲花茎关闸的压力,酒米之外不许带别的,本就不妥。”

“至于市舶司,按照祖制,自然应当仍旧驻扎广州城内,收税之事则悉数委托香山县。然香山县令职责所在,不能轻易离开城中,委之小吏则弊病横生。而濠镜偌大地方,租给佛郎机人却只收五百两,哪怕有税金贴补,仍可以说是大亏特亏。既然朝廷从来就没有明文租借,而濠镜土地本归我大明所有,我将上奏朝廷,废除佛郎机人每年缴纳五百两租金一事。”

“今后三十六行凡于濠镜设商铺者,遴选六家为保商,是为官商,获得濠镜贸易特许权。这些保商担保外来商船守法以及足额缴税等各种事宜,外来商船抵达时,可以在六家保商中指定一家,每船支付银二百两为保费,其中一百两交纳朝廷,抵扣从前的租金,同时获得在濠镜居留资格,遵纪守法者可长期居留,已建房居留者视为既成事实,按屋舍占地大中小三等,收取租金,然不许再多占土地。如再发生里斯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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