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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23 (第2/3页)
典型的理性派,首先从当地中介那里了解了一下,近年来纽约房市价格的涨幅,又对比了公寓与HOUSE的价格涨幅。于是得出了结论从投资的角度来看纽约买公寓比买house好,相比曼哈顿等地,长岛、新泽西的房价涨幅很慢。另外对他来说买一个5、6个bedroom的house,前后有草坪,料理起来实在有些麻烦,再加上长岛包括新泽西地区通勤看上去很便利,但实际上堵车的时候,那就只能呵呵了。但莫灵殊却更喜欢郊区的大house,毕竟程晓羽的豪宅给她的映像太深刻了,加上纽约公寓好一些的贵的离谱,不如在新泽西、长岛买个带泳池的看上去更高大上。此刻他们身处的长岛北安奥德韦斯特布里风景优美,这套房也相当不错,从厨房丶客厅到卧室都是超大的面积,而且装修很现代,连次卧室里都是全卫,主卧室里既有淋浴,还有冲浪浴缸,洗脸的水槽也是很大的两个,衣帽间也很大,整个装修像五星级的酒店。最漂亮的还是环绕整个二楼的露台,想象早晨起床推开房门到露台上呼吸一下新鲜空气,然后眺望自己的花园——那个花园有1.3英亩大,整个感觉像是置于绿树丛荫的花园里。这个房子莫灵殊选第一个看,就是因为它有豪宅的气质,但是致命的缺点是其位置较为偏僻,如果不开车,就寸步难行。但是陈浩然却坚决不同意,他不喜欢超大的房子,在他看来,房子大意味着太多的家务事和房屋维护,比如修剪草坪等。更重要的是他经常到曼哈顿的一个书店去买英国的音乐杂志,那个杂志只有那里才买得到,加上他现在很喜欢买黑胶,爵士黑胶唱片中心也在纽约曼哈顿26街,他需要临近曼哈顿的便利。于是两人就产生了分歧,陈浩然觉得实用、投资最重要,而莫灵殊觉得面子、漂亮更重要,一千万美金只能在曼哈顿买套两百平方的三居室,不如在市郊买套带泳池的大house。莫灵殊说服不了陈浩然,只能打亲情牌,买套公寓,亲戚朋友来了住都不方便,陈浩然觉得住酒店不是一样住?他们出钱就是。于是莫灵殊就搬出了陈景隆来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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