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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24 (第3/3页)
疑问,犯罪者究竟知道还是不知道这里的摄像头是坏的?如果是犯罪者弄坏的,那这样的举动似乎就有点多此一举。苏虞兮在仔细的观看了视频,她是一帧一帧的仔细观看的,她发现这个人的反侦察能力及强,他不仅刻意模仿了程晓羽的体型,他还模仿了程晓羽的走路方式,程晓羽走路喜欢将双手插在裤袋子里,当裤子两侧的袋子不方便插的时候,他会把双手插进屁股袋子里,这个人基本完全还原了程晓羽的走路姿势。但是苏虞兮却看出了他和程晓羽走路的频率是不一致的,尤其是他的右脚向前时速度比左脚快0.02秒,下肢动作自觉提踵,膝盖稍微内扣,这说明这个人应该会打篮球。但这也说明不了什么,会打篮球是一个普通大学生的共性,就连程晓羽都能来上两下,因此这个发现只能用在排除法上。而字迹和纸条也其实没有留下破绽,至于最后进入203寝室,并没有暴力破门的痕迹,进入的方式有三种,翻阳台、此人会开锁、再就是有钥匙。这个是找到凶手关键之一。而那些和程晓羽同款的衣服,刘永清也去查了,上海店一共卖出去一百多套,根据他仔细的调查,其中并没有这六个r人,但是网站上面,海外代购的则无法统计。但至少证明了这个人家境不错,可是程晓羽所例举出来的嫌疑人,全部都具备这个家庭条件。正如刘永清所说的,留下的证据实在太少,他们能看到的,都是对方想让他们看到的。苏虞兮将案件分析搁在一边,开始一目十行的翻阅这六个人的资料,也没有发现太多有用的东西,似乎这六个人都是普通人,好像这真是一桩完美犯罪。刘永清也出了一个主意,想办法弄来这六个人的DNA样本和现场遗留的精液做比对,可是苏虞兮并不太相信现场留下的精液就一定是犯罪者本人的,但是这也是必须做的一件事情。她皱着眉头,坐在桌子前面翻看卷宗的时候,突然发现了一个有趣的名字,裴砚晨。这是一本关于叫雷鑫的上戏大三学生的卷宗,上面说道,他正在拍摄一部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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