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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94 (第2/3页)
忡着,就听见他在耳边问,“那要是儿子呢?”“那就叫奥托。”她不假思索地道。“为什么?”他不解。“因为我是俾斯麦的粉丝啊。”她笑道。(备注:俾斯麦的全名:OttovonBismarck)“OttovonRibbentrop?”“嗯,”她点点头,追问,“是不是很有气势?”他但笑不语。“战争结束后,我们去哪里定居好呢?”“你想去哪里?”“海德堡。”“为什么?”“因为,那是我去过德国最美丽的地方。”“莱比锡不美吗?”她摇头,想也不想地回绝了,“不要东德。”“东德?你说的是东普鲁士?”“不是。总之图灵根州,柏林,萨克森州、布莱登堡州、梅克林堡州不去。”“为什么?”“不可说,不可说呀。”见她摇头晃脑一脸调皮的模样,他被逗笑了,建议道,“去威斯巴登吧,我出生的地方,还有我们的企业在哪里。”“你说的是香槟厂吗?”“是的。”她一脸为难,“可是我还是想去海德堡。”鲁道夫淡淡一笑,不再和她争执,宠溺地捏了下她的鼻子,道,“好,只要有你。天涯海角我也追随。”她抬起头亲了一下他的脸,伸手环住他的腰,道,“这话可真动听。”“只要你想听,我可以说一辈子。”“一辈子。”她呵呵地笑了起来,“这个词听起来真不错。我们中国人有句话叫执子之手与之偕老。”“什么意思?”“就是牵住你的手,和你过一辈子。”他听了,会心地一笑,举高两人交握的手,问,“是这样吗?”她点点头。鲁道夫道,“我们德国人也有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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