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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35 (第1/3页)
第三十四个故事“罪己诏”是古代的帝王在朝廷出现问题、国家遭受天灾、政权处于安危时,自省或检讨自己过失、过错发生的一种口谕或文书。它通常是在三种情况下出现:一是君臣错位,二是天灾造成灾难,三是政权危难之时。用意都是自责,只是情节轻重有别。明思宗也就是原崇祯曾六下罪己诏,分别在崇祯八年,十年,十五年,十六年,十七年…这么频繁的下罪己诏,结果对于缓解天灾还是没什么卵用,所以季言之坚决的没有下罪己诏,他用顽强的意志力‘扛’过了御史们的哔哔哔,用年底的那场剿灭乱党大捷来洗刷自己的憋屈。崇祯六年,有来往海外经商者从美洲等大陆带回了马铃薯、玉米等物。期盼已久的季言之对此欣喜若狂,以圣人也不可朝夕令改为由,当场就兑现了自己在崇祯元年时,广告天下许下的诺言,封了带回大量高产粮食好留作种粮的商贾侯爵的爵位,就连献上辣椒、胡萝卜等蔬菜种子的商贾也都赏赐了士子身份,允恩科科考。崇祯七年,经过将近一年时间在皇庄大面积的试种,所得可耕种的种粮足以推广几个州县后,季言之下诏将所有种粮免费提供给老百姓。当然了鉴于大明官员们安分了一段时间又会死灰复燃的尿性,着百姓去县府衙门去领种粮的时候,都是由锦衣卫协助当地官员办理的。这样虽说杜绝不了某些官员谋私利,但至少还是遏制了不少,清水不能养鱼,季言之也没要求手底下的人一个个清廉得两袖清风,但怎么着也要懂得适可而止,明白什么能贪什么不能贪吧!总之这么做的结果是绝大多数的种粮都顺利的到达了老百姓的手上,顺利的种在了地里头。只有山西、陕西两地出了一些问题…历史上,不光明之一朝,陕西、山西两地都是一个很神奇的地方。容易出天灾人祸的地界,总是少不了它们的身影。在小冰川时期这小婊砸的影响下,陕西、山西两地基本年年干旱,从来没有捞到过例如水涝的灾情。今年吧,天公还算做美,偶尔下的几个零星小雨,到底让地里头的庄稼存活了。只是真的不能高兴太早,没有了旱灾,却出现了蝗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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