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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69 (第3/3页)
了那么久的身体,营养跟上来了,现在个头虽然也不高,不过身姿却算得上是窈窕。原著中总说谷百灵有着清秀温雅的娟丽面容,她俩既然长了一张一模一样的脸,千绯自然不会差到什么地方去。修仙之人本就貌美,一身华服站在这个地方,饶是一言不发,也足够原住民好奇地多看上她好几眼,背地里给她起个仙子的美名了。她也并不辜负贫民们偷偷给她取的仙子之称,闲来无事,和孩子们打交道,随便露几手魔术,就能让孩子们瞪大了眼睛逢人就夸大姐姐会仙术!孩子们把消息传播出去之后,自然也会有成人好奇,她从来不吝展示自己的“仙术”。气场一词玄妙也有用,倘若弱气的人来做这些事情,只怕被人当做是耍江湖戏法的艺人。但倘若气势全开,看起来倒真像是仙子神女。戏法只是初期唬人的一个手段。等人们稍微对她产生出来信服的时候,势必会有人上门请求帮忙了。贫民之中瞧不起病的大有人在。一开始是某户人家的小孩子生病,两口子急得焦头烂额的时候,她一管药剂让孩子好转起来,接下来,请她帮忙看个病驱个邪的人就多了起来。西药胜在见效快,便是稍微一点点,都能够让病情被有效控制住。这种来势汹汹的手段很有用,对她心怀感激的人越来越多。贫民窟的流动性非常大,从贫民们开始,口口相传,往周围的几个城市之中扩散出去,好奇的人越来越多,想要寻求帮助的人也越来越多。从十人到百人再到千人,这种放射性的传播速度可见一斑。千绯成日里忙得脚不沾地。见识过她的“仙术”之后,原本的感激和尊敬逐渐积累增加,量变到一定程度发生质变,转而成为了敬畏,到了这时候,身边就多了一种名为“信众”的存在。她来历不明,为人神秘,众人也不知晓具体的来头,见她住在朝花河谷,便将她称之为朝花仙子。千绯也不反驳。叫她什么都好,总而言之是要让人觉得她很“神奇”,当真是仙术傍身才行。这种事情说起来容易,但是做起来并不容易。好在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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