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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8 (第2/3页)
烟蒂穿过外套灼伤我的手。被烟灼伤留下的伤口现在依然在。在一千七百五十八件番茄红外套没有一件袖口有被烟留下的小孔,庆幸地是我当时没说明这个特征,不然那一千七百五十八件外套一定都有个烟孔。一个月之前,如果有人告诉我,你会和连嘉澍一起喝啤酒一起谈天说地,我肯定会顺口回答他:和连嘉澍喝完酒谈完天之后,我搭乘美国总统的空军一号去了一趟华盛顿。旅途的神奇就在于,几个站台过后,寥寥几句,你和素未谋面的人就发展成为勾肩搭背的朋友关系。本着那个年轻人花了近两万美金还一无所获,说不定还被当地人当成傻瓜的同情心态,夜幕降临我买了啤酒爬上了中转站的露天。这个地方没什么消遣,天一黑连嘉澍就爬上物资终点站的露台。坐在露台上,放眼所及,黑色原野上是波澜壮阔的撒哈拉星空。我把啤酒堆到正坐在中转站露台上的连嘉澍面前。连嘉澍也不客气。酒没了一半,我喝得多,连嘉澍喝的少。“能把当时被烟灼伤留下的伤口给我看一下吗?”连嘉澍忽然提出。我抬起被烟灼伤的手腕,手腕处的伤口毫无遮挡,呈现在面前。连嘉澍专注的眼神让我一度怀疑,他具有穿透时光的能力。穿透时光回到那一刻,我穿着那件番茄色的外套,我的马大哈同事一边浏览手机一边吞云吐雾,手机屏幕上的辣妹让那位老兄猛地咽了一口口水,为了掩饰自己的熊样夹在手指中的烟蒂往着烟灰缸。烟灰缸刚刚被另外一名同事拿走,倒霉的我手就放在之前放烟灰缸的位置。“滋——”空气有着布料纤维燃烧留下的气味,和着被烧焦的肉的气味。后知后觉。“啊——”我大叫一声。当天我大叫的那一声似乎穿透了时空,让连嘉澍大部分时间里总是显得平淡而游离的眼眸多了淡淡的温情。不久之后,我知道,从连嘉澍眼眸底下流淌出的温情来自于那件外套,我是穿过那件外套的人,我的存在意义等同于是和那件外套之间建立起来的一种联系。这听起来有点玄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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