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锦生香_分卷阅读32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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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323 (第2/3页)

己脖颈上,他的小嘴像玫瑰一样柔软,又热又潮的气息,弄得姜啸之脖子痒痒的。

这孩子就像自己的弟弟。姜啸之想。在华胤,他是给人家当弟弟,家里三个哥哥,属他最小,大家都宠着,只要他一哭,所有人都上前来哄。后来那个家覆灭了,他来了舜天,身边却尽是比他年龄小的男孩:井遥,宗恒,宗恪……现在,又加上这么个面团似的小东西。

他几乎忘记给人当弟弟是什么滋味了,如今他总是给人当哥哥,不光自己哭不成,还要去照顾人家、安抚人家,遇到事情也要让着人家。包括太子宗恪,心理上也在把他当做哥哥看待。所以姜啸之时常郁闷,他还是很想当弟弟,可是再也当不成了,一想到这儿,他就觉得自己很命苦。

但是这么个泪汪汪的小东西,到底要怎么办才好呢?姜啸之发愁,那时候他也不过十四岁,比这小家伙大六七岁而已,还是个孩子。身边仆从看见姜啸之揽了这么大的事儿,脸都吓白了,姜啸之费了好大的劲儿,才逼迫他们几个发誓,决不去告诉周朝宗。

但是孩子这么一直跟着他,也不是个事儿。虽然宗恪说只要送出舜天,不要让陛下发觉就行了,可他没说到底该送去哪儿,看来宗恪也不知道。在舜天的宫里呆了一段时间,孩子听得懂狄语,却不会说。姜啸之问这孩子要不要回蓟凉,阿濯沉默,然后摇摇头。

为什么阿濯不肯回蓟凉去呢?他不是鹄邪王族么?姜啸之弄不懂,他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想必其中另有隐情。

舜天去素州的路,很漫长,姜啸之曾经考虑要把阿濯中途放在某个地方,但是一路上,他找来找去,觉得哪儿都不妥,重生拈花手。孩子生了一头金发,放在哪儿都能被认出是鹄邪人,鹄邪人在中原人心里,一向不受欢迎,这样做,太不安全了。

曾经一度,经过渊州时,姜啸之想把他扔在绸缎铺子门口,他想,就让那些有钱的绸缎商们把他捡去好了,在富贵人家平平安安过一生,那也不错。

因为打定了这个主意,他就带着阿濯从旅馆出来,把他右手上的铁链用布缠好,又给他仔细包好了头发,不让人瞧出他的金发。

那天早上,姜啸之手牵着他,一家一家的绸缎铺子看。渊州是丝绸贩卖的集中地,首府澜蔷是个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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