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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七问他:“不跑路吗?”李墨带头一挥马鞭:“都给我跑起来,看谁最先到漓河,侧妃说,先到的她赏白银千两,想不想要?”“想!”众人齐呼,兴奋无比地嗷嗷叫着往前冲。红七没有好气地给了李墨一个白眼,这人倒惯会慷他人之慨。李墨一笑,又让司马笑领队,他和红七后行。众人以为世子爷想和侧妃两人浓情蜜意一下,呵呵鬼笑着都跑到前头去了。李墨带着红七,却是去了村庄换衣服。红七想要反对。李墨说:“也耽搁不了多少时间。本来我的马就比他们的快,不信一会儿你瞧,最先到漓河的肯定是我们。”红七听了,也就不说什么了。两人就进了村,随便敲了一户人家的门。天色已晚,在现代的话,估计没有谁会轻易给陌生人开门的。不过,这个时代治安不错,村人大多淳朴好客。都已经熄灯了,听见敲门声,问了一声是谁,有什么事儿,得知是异乡人,因为淋了雨,想来把衣服烤干,灯立马就又亮了。屋子的主人是一对老夫妇,面目慈祥,和善可亲。见到如此俊秀、贵气的一对男女淋了雨,十分爽快地就同意将家里的干衣服借给红七,不但不要钱,老婆婆还热情地又去煮面条给他们吃。李墨先好走了出来,红七还没有出来,老公公把珍藏的好酒拿出来给李墨喝。红七走出来,见到这副情景,嘴角微抿。明明是那么挑剔,茶水的温度不对,都不肯动一口的人,这种粗糙的农家酒,哪里喝得惯?红七就拿过了李墨的酒盏。“我冷,给我喝一点。”红七喝酒,李墨看着她。简陋的屋子,会冒出浓烟的蜡烛,缺了腿又用别的木头支上的板凳,难喝的酒……可心情真的很好。李墨弯着嘴角,视线留连在红七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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