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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44 (第3/3页)
起的帐篷,这家伙分明就是在撩她。明歌穿了校服头也不回的答,“我想出去跑步。”“刚好我也要去,咱们一起。”明歌:……她想了想,“我已经洗漱完毕了,你还得一会呢吧,我先去操场跑,你一会在那找我就行。”“三五分钟的事而已。”严戚起床利索的穿了衣服,“一起走。”不等明歌抗议,他继续又说,“我昨天晚上都舍命陪你出去喝酒了,你连等我一下都不愿意?”好吧,明歌没话可说了。等了这家伙三分钟,他已经收拾完毕走到明歌面前去揽明歌的肩膀,“走吧!”明歌一侧身似无意的躲开他的手,然后快步朝外走去。落在明歌身后的严戚怅然的望着明歌的背影,他目光从明歌的肩膀划过,最终落在了明歌的屁/股处,眼中的目光黯了黯,随即也快步的跟上明歌,“怎么今天突然想要跑步了?这是要化悲愤为动力?”“嗯!”明歌说,“那个女孩喜欢你不喜欢我,估计是因为我学习没你好身材没你好的缘故,从今天开始我打算愤发图强超越你。”严戚哈哈而笑,“喜欢你的人,不管你什么样都会喜欢,不喜欢你的人,会找各种借口来推诿,只能说明那个女孩她不喜欢你。”明歌歪头望着严戚,“你说的好有道理,一看就是过来人的样子,受教了。”话落两人哈哈而笑,直到笑毕,严戚才说,“没吃过猪肉还能没见过猪跑,我这是根据别人的经验总结的。”这是在暗示明歌他没谈过恋爱,明歌嗯了一声,没在这个问题上继续,而是加快了脚步,“比一比看谁先跑完这一圈。”严戚欣然应允。明歌和严戚同样都是学的生物学,上课基本就是在一张桌子上坐着,宿主一直都是把严戚当哥们,从来没多想过,毕竟严戚是学霸外加校草,聪明也就罢了还是个富二代,宿主就是个普通的再普通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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