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位面餐厅后我暴富了_分卷阅读10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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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04 (第1/3页)

    “吃吧。”一人道。

另一人用力点头:“先吃。”

两人拿起筷子,猪蹄是深褐色的,但此时光线明亮,反而有一种漂亮的酒红色。

筷子尖端轻轻触碰时,猪蹄软嫩的肉会随之颤动,再一个用力,筷子就直接插到肉里了。

猪蹄已经真的被做的软糯异常,感觉不到多少阻碍。

青年在这个过程中已经被香味诱/惑的有些迫不及待了,他们灵活的使用筷子剥下一块肉,夹杂着猪肉里油腻的肥肉部分,果断吃到嘴里。

“辣!”他小小的低呼一声,眼睛自动浮出一层水光。

不常吃辣的后果就是这么惨烈,舌头像是被辣到疼痛,偏偏也能品尝到酱香味,混合着肥而不腻的猪腿肉,要说吐出来,他的嘴巴似乎已经有了自己的意识,硬是紧闭着,没舍得吐出来。

实在是这味道太好吃了!

尤其是咀嚼着咀嚼着,已经和肉混为一体的酱香味、麻辣味、以及一丝丝酸味随之在舌头上爆发,好吃到他吃着吃着,舌根一动,就将猪蹄给咽下去了,然后嘴巴空虚寂寞,哪怕舌头因椒麻的刺激有些火/辣辣的,唇/瓣也才一口就有些微红,但他依然渴望再来一口。

用一句很久以前的网络用语,就是——痛并快乐着!

大清早一般没什么胃口吃这么油腻的,而且还是这么刺激的食物,很容易导致腹泻。

可是……青年看了眼同伴,他已经第二筷子了。

那自己再吃一点不过分吧?

他真的没有忘记自己来的目的,但他第一次发现辣味是如此的好吃,好吃到让人沉迷。

先吃着,但并不妨碍我黑它!

青年默默给自己的想法点赞,然后一筷子过去,直接抢走半个大猪蹄子,豪放的大啃一口,被辣的不停“滋溜……”也不松口。

呜呜!

娘咧,大清早吃猪蹄,居然真的不油腻!!!

就是吃着这个猪蹄,好想吃米饭啊!

要不要点呢?

青年偷偷看着小伙伴,现在说要点,会不会显得自己很没出息?可是口水快要控制不住了!

这时,小伙伴已经偷偷伸爪子朝着最后一块猪蹄过去了。

青年立马警醒,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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