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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1 (第3/3页)
赏而不会创作的类型,不过在墨如轩需要的时候这些东西就完全不是问题。这算是墨如轩为数不多的兴趣爱好之一吧,而且他在绘画和书法上还是有一定的造诣的,这几天他闲来没事的时候就会写几个帖子或者做几幅画,这样既能静心还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何乐而不为呢?摊开一张纸,墨如轩将墨细细的研磨好,晕开的墨汁带出淡淡的墨香,让人闻着就觉得很是舒服,提起毛笔,想起他恨喜欢的一篇词,是毛泽东的,笔下悠悠的将自己记下来的东西写了出来。他很是喜欢毛泽东的这篇词,那种意境让他觉得很舒服。许久未曾练字了,不过通过这几天的熟悉他还是找到那种笔下挥斥的酣畅淋漓,提起毛笔,在研磨好的墨汁里轻轻的蘸取,然后提起手腕,对准眼前摊开的宣纸尽情地挥洒起来。一篇并不会让他浪费多少时间,但是墨如轩享受这个书写的过程,那种将自己的心情一起表达在纸张上的畅快,所以他写的用心又舒缓。不过总有写完的时候,很快一张大大的宣纸上就布满了他遒劲有力的字体,因为常年练剑的缘故,他写出来的字体带着一股难以掩饰的锋利之气,让人看着就有一种犀利的感觉。但是,字体在犀利的同时却又不乏优美,这也是他经常锻炼出来的效果。就好似他写字的时候,每一个字的最后一笔都习惯性的带上一个细小的勾,让人看着十分的赏心悦目。——果然,他还是习惯用毛笔写字,墨如轩不无感慨的想着。而此时在这里称的上悠闲的墨如轩却不知道,在他无故失踪之后,有人正在掘地三尺地找他,几乎快将他失踪的城市翻了个底朝天。同时,因为他实在和相亲之后失踪,所以元家这次彻底被打压的没有出头之地,元风集团在这几天也彻底变成了一个过去式。******大厅里,里斯·莱昂坐在上首,左右两侧坐的是他的左右手雷洛和赫伯里。此时,三人的视线都落在同样坐在下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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