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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33 (第2/3页)
赶走,是件很自私的事情。“可是——”他问Al,“就这麽一次,我带个人怎麽了?!”纪律,或者还有一些别的话,俩人谁都没有提。而Jimmy,发现自己还从没那样为一个自家以外的人担心过。他渐渐看出,Jack他们在追踪一夥杀手的行踪。有时出现在杀手前,有时紧随著那杀手留下的痕迹。这太危险了!Jimmy眼前不断闪现那个漆黑的夜晚,杀手可怖的面具对著自己的那一幕,他害怕有一天,那个自信又充满活力的男人,就那样一去不回。——那个晚上,Jack低垂著头坐在Jimm房间里。“Al说,我不把你赶走很自私。”Jack说。Jimmy惊讶地看著他,但是Jack眼神随即一闪,看著他,“也不会总这麽危险。”◆·◆Jimmy就这样跟著Jack一起上路了,在中西部兜了个圈子,最後到了丹佛。他们周围暂时风平浪静起来。Jack到一家机械公司上班,在城市边缘租了一套公寓,每天跟他的顶头上司,一个牛津归来的中年女人调情。他的那夥人里,Al最先出现在那小镇上。Jimmy在超市碰到他,惊讶地发现他换了个名字,叫莱昂斯。而他自己,却被Jack命令每天像个主妇似的呆在房子里,去超市买东西,照看公寓的花,或是带著两只粉红色的大手套在厨房里煮东西,研究法式烹调,或者——时装制作。理由是,Jack是个法国菜和服装爱好者,他要求Jimmy必须每天把研究成果汇报给他,把这一课给他补上,好让他第二天有话题再跟那女上司说。并且有可能地话,让Jimmy设计个样子出来。这两件事几乎让Jimmy发疯。再加上第三件事——那公寓过去显然住的是母女四人,红色的厨房,色调鲜豔;粉色的衣柜,里面依然堆放著许多衣料长裙,所有的颜色,都让Jimmy越来越头晕。而Jack则像叮嘱一个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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