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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合同  (第2/3页)
,那是明岚的母校,古乔乔成绩一点也不差,甚至可以说很好,明明她还有大把的年华,和近在咫尺、光明的未来。    但秦周不在意。    他不审判别人的人生选择。    他冷漠地收起那张学生卡,抬眼又看向安弘盛,补充了一句:“学历还不错,是不是得加钱?”    “加钱倒是次要的。”这确实落进了安弘盛擅长的领域了,他双手插袋,侃侃而谈:“主要是得投其所好。一般那种的,都比较文艺,喜欢别扭着……啧,那种腔调,爱闹点儿脾气。我不建议你一开始就选这么难搞的哈,三天两头跟你耍性子,犯不上……”    “嗯。”秦周再次打断了他,虽然是用了肯定性的词,但显然肯定得不是安弘盛真正表达的内容:“加多少?”    想了想又改口:“你拟份合同送过来吧,直接给沈琦就行。”    安弘盛口干舌燥说了半天,也是白说。    秦周要做的事情,还没谁有那个本事去更弦易辙。    只能叹口气,继续被秦周的思路牵着走:“拟合同有什么用?你又不是不知道,这种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秦周看了眼腕表,才再看回他:“我知道,她又不知道。”    安弘盛靠听的,反应了一下才意识到,这个“她”是个女她,指那位成功睡上龙床的女人。    “这简单,我直接……”他开口说一半又骤然止住,啧了一声:“那明岚呢?算怎么回事?”    “明岚算是我表妹。”    秦周给了个挺官方的回应。十分模棱两可。    “唉唉……”安弘盛不满意了:“兄弟对你可是一点儿没藏着掖着,你说要合同我立马就答应了。但这是正事儿,老头支使我过来就专门问这个的,你可得让兄弟有个交代啊。”    其实他追问得很刻意了。    明明站在理智的角度,他该觉得明岚的地位无可动摇。毕竟他也见过秦周对其他人的态度,和对明岚,也称得上差别显著。    别说他本身就是个花花公子,业余爱好就是泡泡小网红,站在他的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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