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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5 (第2/3页)
来的有些埋怨或者不满的眼神,似乎在控诉我不够用力,以至于让他不够爽快,摆明了就是‘我不说你就不会主动点儿’。害羞就别提了,稍微捏一捏胸|前的小点儿,立刻全身都泛着粉红的光泽。至于墨迹,他是真墨迹,平时工作的时候看着话不多,但是一旦到了办事儿的时候,嘴里就没消停过,一会说‘快点儿’,一会说‘你特么得撞死我啊’,过一会又说‘你晚上没吃饭啊’诸如此类,至于其他的什么呜咽啊、哼唧啊、爽到头儿的那会基本是逮着什么话说什么话,从来不含糊,直白又乖巧得很。不是有句常话么:嘴里说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我觉得这话按在覃朗身上最合适不过,往常里他对我经常拖着他滚一宿床单的行为有着各种不满,但是真的滚起来,不知足的还是他。也不知道到底是谁被谁滚了一宿。☆、老子身和心都给他了说起覃朗回归总署上班,最高兴的并非刑警大队,而是总署的食堂。尤其是小火灶的掌勺大师傅大米伯。食堂里有两个姓米的大师傅,一个是小火灶掌勺,一个是灶台大总管。两人都姓米,不过大米伯是小米伯的叔叔,这份儿工作还是小米伯给大米伯找来的,不过大米伯的手艺那是真正的好,就连覃朗这么个胃口比较刁钻的吃货都心甘情愿的拜服在大米伯的铁勺之下。覃朗这人吧,一张嘴长得最漂亮,两片薄薄的唇片,好似涂了女人用的唇蜜一样,常年都是粉红的。唇形也是极其精致的,线条分明并且小巧可爱。虽然面相上说,唇薄的人寡情,但是覃朗从不显得淡薄。嘴唇长得好,但是从来不会说出太过分的言语,尤其是不会拒绝,所以他在帮助大米伯顺利的把户口从吉兴市迁到深江市之后,又在高考前坚持每天下班后两个小时的辅导小米伯的儿子功课,并且小米伯儿子不负众望地考上了京城的重点大学后,覃朗在总署食堂的声望可谓是到了极致,以至于当时覃朗被迫离开总署的时候,食堂里差点闹出罢工的事情来。在覃朗回归之前,刑警大队里各个队的警员都一致认为,食堂里的饭菜味道变了,没之前的好吃,没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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