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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6 (第3/3页)
,钱季琛就替他出头,到处的打架,下手狠的都出了名……都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情了,可是他都记得。他记性特别好,和钱季琛之间的友情,和淑媛之间的爱情,和新民振华之间的亲情,一点一滴,每个细节,他都记得清清楚楚,到死也不能忘。“死了好,一了百了。”他想:“这么大年纪了,何必千里迢迢的回去送给人作践?等着看好戏的人多着呢,那些人见他落了这个下场,定然是高兴之极……我又回去干嘛呢?就为了吃那一颗中国造的子弹吗?”坐在黑暗中的陆选仁就在这一刻,思想忽然发生了转变。陆新民睡到凌晨时,忽然醒了过来。他有一种很异常的感觉,形容不出来,就仿佛是第一次睁开眼睛看世界似的,一切都是清晰而陌生的,让他觉得新奇。拥着棉被,他扭头四处望了望。其实在这里都住了近一个月了,并没有什么新奇景象。三分钟后,他意识到:自己能够思考了。掀开被子,他赤脚走到矮桌前,拿起笔在这天的日历上打了个叉。向前翻,上次的叉是在九月末。九月末的那天,他看起来情况非常好,和陆选仁头头是道的聊了好一阵子,然后又同陆振华去银阁寺里散了步。可惜一觉醒来的第二天,他就又不成了。幸而陆选仁同陆振华已经屡次遭遇过这种空欢喜,所以也并不惊讶,只是小难过了一阵而已。拉开电灯,他找出镜子放在桌上,镜中人看起来神情平静,目光悠远。陆新民很喜欢这样的自己,所以心情大好的转身爬向角落里的木制柜子。他从小柜子里取出了一个大信封,里面放着一小沓从上海带过来的照片——走前的一晚,他自己想着带的。后来的一段记忆都是空白,等他再次恢复思想时,他发现这些照片全都被弄的皱皱巴巴了。他最喜欢的行为,就是“看”。观察、欣赏、窥视……都包括。所以一般人受不了他的目光,总觉着他那眼睛里好像要放出射线似的,穿透外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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