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分卷阅读10 (第3/3页)
尽情的把顾理初的手翻来覆去的研究——他对于人的手,有一种天生的敏感。顾理初的手是白皙柔软的,皮肤薄到了半透明的状态,可以看见皮下青紫色的细小血管。手指圆润修长,指甲粉红,修剪的短而干净。手腕看起来也很好——虽然纤细,但并不枯瘦,一手握住,感觉软软的,同他的脸一样,带着点幼稚的娇嫩。这让陆新民很满意,他将这只手放在嘴边吻了一下。然后把顾理初压在身下的另一只手也硬拽了出来。手心上长长的一道浅白色疤痕让他皱了下眉头。“可惜了……不过过上一年半载,大概也就看不出来了。”他如是想。把这双手规规矩矩的放回沙发边沿上,他站起来俯低了身子,拨开顾理初的短发,看了看他的头皮。头皮是白里透青的。头发是一种混杂的棕色,眼眉睫毛却是乌黑浓秀。幸而这两种颜色还不算犯冲,除了火眼金睛的陆新民,一般人大概根本不会注意到。顾理初也许是被他摆弄的痒了,不耐烦的扭了下头,脸也在那件外套上蹭了蹭,虽然没有醒过来,但是微微的张开嘴,开始流口水。所以,陆新民顺便又检查了他的牙齿。结果依然是很令人满意的。顾理初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那时阳光透过了客厅的落地窗,明晃晃的照在他的脸上。所以他在将醒未醒时,便觉出浑身燥热来,而且非常的渴,好像口鼻内都热的要喷火一样。“喝水……”他细细的,呻吟似的说了这么一句,但随即想起今非昔比,要想喝水,就得亲自去厨房的暖水壶里去倒。他懒怠动弹,在沙发上翻了个身,抬起手臂挡着眼睛又挨了一会儿,觉着自己的确是真正醒转过来了,才叹了口气,用胳膊肘撑起身子,两条腿长长的伸到地上找拖鞋,一直闭着的眼睛也朦朦胧胧的睁开一条缝。然后,他就看见了坐在斜对面的陆新民。陆新民个子不高,相貌是一种毫无特色的英俊。他胜就胜在气质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