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111 (第2/3页)
废话,别忘了王子霄可是从部队出来的啊!咱们自己的部队传统,就是“政工”水平一流,拿出指导员三分之一的功力,也足够应付这样的场面了。这些“NPC”的素养也非常高,他们真把自己当成是原始人,傻乎乎的特别好洗脑,当然,洗脑过程中,不乏有给自己加戏的,比如盯着王子霄做花痴状什么的——也不排除他们真被王子霄的魅力打动了,毕竟那两朵樱花粉尤其对男人们来说,魅力实在太大了。等王子霄一行人来到了隔壁部落,被一群穿着兽皮裙的女原始人团团围住,一副要分猪肉的架势……晚上篝火晚会,他第一次看到了正在水深火热中的莫行之。作者有话要说: 双十一剁手去了吗?晚安吧小妖精们~~☆、第071章试问12个候选人抽签选人物卡,谁手最黑?毫无疑问啊!就是莫行之!别人至少成分上能混个群众,他呢?奴隶甲,连人生目标都很接地气的是“摆脱奴隶身份”,不能更苦逼了。不过,有坏处自然就有好处,小人物的奋斗也挺有说头嘛,反正又不是真穿越了,他在三天里表现的亮眼点儿,戏剧冲突上来了,广大亲妈粉们还不嗷嗷叫着拼命给他投票呀!跟王子霄比起来,莫行之的“伤痕妆”更加明显,甚至连脸上都“划”了那么几条血口子。但非常奇妙的是,这样的妆容非但没有减少莫行之的魅力,还让原本过于俊美的他,增添了几分邪气和男人的野性!苦逼的王子霄,因为那两朵樱花粉,衣服脱光后天生就是小妖精的材料……但你看看人家莫行之吧!虽然兽皮裙裹得严严实实,那傲人的尺寸仍然让他拱起一个很明显的“帐篷”,随着走路还一晃一晃的十分醒目。要不然黑话里怎么称呼那东西为“男人的骄傲”呢,莫行之有这样的本钱,就跟一个美女长了g-cup一样,如此拉轰,如此出众,如此的令人垂涎……摆脱奴隶身份,大致分为两种办法。一种是立功,比如舍身救个大人物,表现出对部落的归属感,让族长“奖励”他一个平民身份。一种是做内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