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抗战之军工强国_分卷阅读588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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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588 (第2/3页)

正面人物的残酷行为。翻开古今中外的文艺作品,几乎没有谁以正面的形式描写正面人物的残酷行为的,而里则比比皆是。

这些正面人物的残酷行为可分为几类:

第一类是正面人物一般生活中的残酷行为。这类残酷行为在李逵身上表现得最突出。因为他常常滥杀无辜。在江州劫法场时。李逵是“不问军官百姓,杀得尸横遍地,血流成渠”;第五十回中,李逵又将一个四岁的小衙内的头“劈做两半个”;后来还吃了黄文炳和李鬼的肉。对其他好汉类似的描写也很多:判官李立开人肉作坊。差点将宋江也杀了;船火儿张横拦路抢劫;张青、孙二娘开黑店卖人肉……

以今天的眼光看。这些好汉杀人抢劫。吃人肉等恶行是不可饶恕的,然而在施耐庵的笔下,这些恶行则变成了小节。显得很自然,甚至理所当然。只要仔细研究一下古代历史,就会发现很多起义军乃至官军的名将都出身草莽,而或多或少地干过杀人越货的事。

古代战争中全靠酷烈无比的肉搏,“杀人不眨眼”实际是一位优秀战将不可缺少的品质。如何收罗那些“杀人不眨眼”的人,并控制和领导他们,常常成为一个军事家、政治家能否成功的关键。基于同样的考虑,施耐庵才能极为自然地真实地描写出英雄身上的恶行,使全书溢出一种特有的气。

第二类,是英雄报仇时的残酷行为。中英雄报仇手段狠辣,虽也痛快淋漓。却因伤及无辜,令现代人难以接受。武松鸳鸯楼报仇时,不仅杀了张都监、张团练、蒋门神,还杀了夫人、养娘玉兰、丫环、仆人,寻得一个杀一个。害人者被杀了,无辜者亦被杀了。

这种极为残酷的复仇方式在中多次出现,而且显得合情合理,究其原因大概有三:其一,古代的道德观念与现代不同,施耐庵写的时间又是元末乱世,人命贱如草芥,因此中这些残酷的复仇方式在作者看来是极自然、极痛快的事。其二,以当时的观点论,丫环、仆人都是主人的财产,杀死这些人也是对主人的报复,这也是梁山好汉常常在复仇时,总将对方杀得一个不剩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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