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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 (第2/3页)
校服外套从地上捡起,拍掉灰尘,正要往回走……然后一个趔趄崴了脚。这天晚自习,平时下课总会到处蹦跶的纪宵破天荒的坐在位置上,仿佛突然要做安静的美男子了。周扬坐楚澜后座,正滔滔不绝地和朋友聊天:“今天纪宵真的太倒霉了,平地走都能崴脚,后来篮球也没打成,光送他去医务室了……”男生嬉笑着说:“还好不影响高考,过两天就好了。放假了再打呗,也是心疼他,脚踝肿得老高——诶纪宵,下回走路记得看路啊!”从那边的座位扔来一本砖头厚的数学五三,被多嘴的男生笑着接住,又给他扔回去。纪宵佯装恼羞成怒:“就你话多!”几个男生的打闹声传进楚澜耳朵里,他烦躁地从课桌抽屉里扯出耳机,却又没打开iPod,鬼鬼祟祟地扭头瞥了纪宵一眼。纪宵正苦大仇深地咬着水性笔的笔帽,一脸烦躁地与数学模拟卷大眼瞪小眼。楚澜的眼皮一搭,目光不声不响地落到了他的脚上。校裤的裤脚挽到膝盖,露出来的左脚踝果然肿了好大一块,涂了药膏看上去颜色有些奇异。楚澜说不上自己是个什么心情,有点想了解来龙去脉,但又开不了口,于是赶在纪宵察觉之前转开视线,手伸进衣兜里按了播放键。和平时给人印象不同,楚澜喜欢听的歌比他本人接地气多了。曾经纪宵第一次借他iPod去听,一边拨播放列表一边啧啧称奇。“想不到你和我的歌单契合度这么高啊?”楚澜最喜欢,自己没事洗衣服的时候偶尔哼两句,如果遇到纪宵在旁边,便默契地变成个哼唧二重唱,模糊了歌词,跑调也无所谓,着实是调剂学习压力的闲适时光。他如今回想,却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纪宵那句话是随口敷衍还是在顺着他。他对纪宵知之甚少,始终处于高高在上的位置。他没来由地对自己感到厌恶,生平头一次发现自己太过不在意旁人了……后知后觉地明白了宋诗咏所言“你太无趣了”,当真不是空穴来风。眼看周董的歌循环了好几遍,楚澜从自我拉扯和嫌弃中回过神来,先写了两道选择题,又偷摸往纪宵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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