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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6 (第2/3页)
聊——在法国要整日注意礼仪教养,社交占据了他绝大多数的时间。毕竟青年时期很叛逆,又不想服从家里的管教。小墨洛温跟家里没打招呼,就带了几千英镑,自己跑去了英国。几千英镑对于普通人来说绝对是一笔巨款。然而对于从小养尊处优的小墨洛温来说,那根本不够花。很快,几千英镑就花光了!接下来的生活要怎么办?总不能灰头土脸地这就从英国回法国吧。多丢人。幸好,他毕竟是精英教育长大,对于音乐有良好的熏陶和学习环境。他有一副好嗓子,好面孔,还有灵活的拨动琴弦的美妙手指。总的来说,才艺值很高。只要愿意就能赚钱。虽然去唱歌弹琴赚钱,对于一位贵族来说有点丢人。可惜,他姓墨洛温,所以除了他爹,没谁能管得了他。就算指手画脚,也没人敢当面指手画脚!况且……嬉皮士风格正入侵年轻人的思想狂潮。我如果凭自己本事赚钱,又怎么了?说干就干。路易毕竟叛逆,先把一头铂金卷发染成了棕黑色!又沉迷于黑暗朋客,买了一堆黑色美瞳,整个人弄得像是个地下室摇滚键盘手。没想到就这样玩儿着音乐,他凭着一个化名伊西斯·波顿,竟然也在伦敦城混的小有名气。阴差阳错之下,他和乐队接到了一个厉害的工作。毕竟钱都花光了,哪里给钱就往哪里去。——新成立的青年俱乐部缺一个乐队,做社交伴奏。‘伊西斯’和他的朋友们去了。本来他以前跟着墨洛温家族,在欧洲各大名流社交场合都打了不知道多少圈战斗。在路易认知里,俱乐部,里面必须都是优雅的钢琴小提琴密室音乐,穿着合体礼服的歌手浅浅吟唱。同时搭配着各种衣冠规规矩矩,是人的模样,却说着鬼话的各种‘成功人士’。没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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