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官发财在宋朝_分卷阅读540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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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540 (第3/3页)

又去官府落了花押,一式三份,很是顺畅。

唯有经手此事的那名小吏,盯着契书上的‘陆辞’花押,有那么一阵的愣神。

他半惊半疑地抬起眼来,偷偷瞟了正与卖家闲聊、身着麻布丧衣、披散着右侧长发的这年轻郎君那赏心悦目的侧脸,心里浮现出一个不可思议的猜测来。

……不可能吧。

他心不在焉地忙着手底的事,心思却飘到了别处去。

……那位陆姓大员,分明是密州人啊,据说回京任职去了,怎么可能来他们这随州?

在一切尘埃落定后,陆辞才有闲暇,在这新购置的庄园里处理一些在他眼里,属于较为‘次要’的事:先上书朝廷,请求服丧三年;再去信柳七,再次反复叮嘱,令他务必对还在秦州的狄青等人对此事只字不提;接着对密州城中、对他予以极大关怀和帮助的钟元表达谢意,将近来发生之事简单告知;再象征性地告知了杭州的外祖一家……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

1.关于客邸对路上病人的照看义务,之前应该列过,但亲们可能忘了,就再列一次。

人在旅途,往往孤单无援。为保护旅客安全,宋政府出台了对邸店的管理条例。其中有一条读来特别有温情:“客旅不安,不得起遣。仰立便告报耆壮,唤就近医人看理,限当日内具病状申县照会。如或耆壮于道路间抬舁病人于店中安泊,亦须如法照顾,不管失所,候较损日,同耆壮将领赴县出头,以凭支给钱物与店户、医人等。”意思是说,宋政府规定,旅店如发现住店的客人得病,不得借故赶他离店,而是要告诉当地“耆壮”(民间基层组织的首领),并就近请大夫给他看病,且在当日报告县衙。如果当地人发现路有病人,抬至旅店,旅店也不得拒绝,还是按照程序请医生、报告官府。等病人病情稍轻时,店家便可以同“耆壮”一同到县衙结算,按照所花费的开支报销医药费、饮食费等。

这一条例收录在宋人李元弼的中。()

2.丧礼

宋时已讲究薄葬。

政府三令五申禁止厚葬。“丧葬令”规定棺槨内不得安放金宝珠玉,不准用石板作为棺槨和建造墓室。对墓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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