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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强奸未遂 (第3/3页)
东进绑走、逼他交出照片这种事自然不会去做,因为胡东进是记者,而拍摄采访揭露之类的是记者的本职工作。 “而且,就算那家伙在我们的逼迫下交出照片,也有可能会留下备份,如果他去报警说我们绑架,我们都要坐牢。” “所以,我们只能先下手为强,在他爆料之前先去公安局报警。 “……报警?” “对,就说灵灵被那男孩强奸了,强奸案涉及个人隐私,公安机关会去找胡东进拿照片和视频,他要是不给就是隐匿窝藏证据,要负刑事责任的,而且,他绝不敢留备份。” “根据法律规定,涉及隐私的案件是不能进行报道的,到时候警察会禁止他报道,等警察拿到相片后,我们再告他敲诈勒索。” 孟美玲听完犹豫了,“直接告他敲诈勒索不行吗?” 毕竟,说林灵被人“强奸”,传出去也不是什么好听的事。 “倒也不是不行,不过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就会被公开,林灵和那男孩都是当事人,会被叫去做笔录,林灵之前……玩得很疯的事也有可能被人揭露出来。” 孟美玲听明白了,如果只告胡东进敲诈勒索,那林灵约炮的事只是敲诈勒索案的一部分,有可能被人公开; 只有先以强奸罪立案,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才会被禁止公开,林灵约炮的事也不会被人抖出来。 那几年,孟美玲把广告公司经营得很好,林建国很满意,有意把整个广告公司都交给她,若是这事爆出来,广告公司就落不到她手里了。 而且,孟美玲是决不会让自己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女儿身败名裂的,所以,她同意了郑铎的计划。 只可惜,计划一旦启动就无法叫停。 她无法预料会出现什么意外,当意外真的来临时,她能做的就是努力保住自己的女儿。 原本,在孟美玲和郑铎的计划里,给秦阳安排的是“强奸未遂”。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未遂的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到时候,郑铎会为秦阳争取不诉,这样秦阳就不会被起诉,也不用坐牢。 可是,立案后不久,事态的发展就脱离了孟美玲的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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