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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一章 神兵天降 (第3/4页)
海上,被人当野狗一样追赶,杀死在田野,路边,街头,死了还被人唾骂。” 陈于泰看向所有人,沉声道:“我知道官兵最想的不是杀掉我,而是能生擒我,将我递解到福州,受万人唾骂,被那些百姓打的血肉模糊,然后送到菜市口受凌迟之刑,这样才能解万民之气,也是替朝廷脸上争光,这样获利更大。但我陈于泰于此立誓,只有战死的岐山盗大当家,没有投降,被俘的大当家。若是这一战不利,有人看到我要被生俘,赶紧过来给我一刀,往胸口扎,我不仅不怨,做了鬼都要感激他!今晚赢了,大砰分金,我陈于泰此前未分多少金子给众人,是因为招安未成,早早分了人心便散了。今晚过后,只要招安消息下来,老子的储金,拿一半出来给众家兄弟,接下来的几十年,大伙儿就等着过畅快日子,娶小娘,生儿子,住大院子,走到哪儿都是威风凛凛的官儿,谁敢称咱们是海盗,便是大耳括子打过去,多爽利,多痛快!” 群盗振臂狂呼道:“听大当家的!” 生死之分就在眼前,岐山盗人数不多,几乎都是积年的悍匪,几乎是人人手上都有人命,一旦被俘,在提刑司的审问下只怕要人人过关,而人人过不得关。 为盗,一般来说按律法就是死罪,杀伤人命,在大魏律法中分为斗杀谋杀等若干种,谋杀的罪名最重,斗伤杀人,可能绞,可能流,可能徒刑。而谋杀杀人,按魏律,谋杀哪怕未遂,只要致人轻伤者,论绞! 就是说,阴谋害人性命,哪怕只造成人的轻伤,按律法也是个死! 而为盗者,一般能被从轻的是从盗未满一年,且未杀伤人命者,才有可能免脱一死,为盗超过一年,曾经殴伤他人,哪怕手上没有人命,一般来说也难逃一死。 至于手上有人命的海盗,能得活命的机会,万中无一。 除非是招安,方有一丝逃命的可能,想要招安,就得击败眼前来犯之敌,所以这就是个死结,若不能击败眼前来犯之敌,两千余岐山盗,能活命的绝不会超过百人。 这是一群穷凶极恶的惯匪巨盗,对陈于泰他们未必真心服气,甚至有不少想取而代之的大头目,但他们知道陈于泰说的是实话,若不击败徐子先和其麾下团练,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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