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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四章 相逢何必曾相识 (第2/4页)
摆脱这老阴货而已!这老阴货估计是想把我榨干后卸磨杀驴!” 对于叶知秋的遭遇,苏贤真的无话可说。 当苏贤自己还在通往妖王的路途上拼搏奋斗时,叶知秋这货居然已经摸到妖宗的老巢去偷东西了,这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是还真让他偷到了,虽然说尚未脱身。 但,这让苏贤不得不说—— 你丫的被逮住不是活该么? 阴沟里翻船了吧? 惹到半步妖皇,穷途末路了吧?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自来投,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夜路走多了,迟早撞见鬼。 你就不能走点寻常路修炼么,堂堂天机院圣子手段那么脏,生活在大陆上 层的天之骄子,全大陆年轻一辈的典范,连妖兽的东西都偷,这样真的好吗? 当然,苏贤直接忽略了自己之前抢了好几个种群老巢的事实,毕竟自己再怎么抢,干那么多票都没叶知秋这一票赚的多。 果然,差距还是有啊! 苏贤想的是,救不救什么的再说,半步妖皇的不死暝虫,我拿头救你啊? “你是说那石洞里滴下来的是不死血髓?”这才是苏贤关注的点。 “咦,你咋知道它是滴下来的?”叶知秋轻咦了一声,也不在意,大大咧咧继续道“这片域内的虫族贡献出族群内的天资佼佼者,由不死暝虫提炼血脉精华,大头归它,剩下的蝇头小利归百蛊灵虫族。不死暝虫靠百蛊灵虫族管辖整个域,层层递减,层层钳制,不死暝虫好歹也是半步妖皇了,还是能帮助一些虫子突破妖宗的,两边互惠互利,这我也是后来才看出来的。他喵的,我说这不死血髓的来源怎么那么古怪!” 原来那雪虎炎所言的神秘毒髓就是不死血髓啊! 这是个好东西啊,也难怪叶知秋也生出了觊觎之心。 要知道不死血髓的价值,还要先说不死暝虫,它是虫族和不死一族的结合体,倒也不是说真的不死,但凡是不死族,它们的寿命都极其悠长,就连以长寿著称的玄龟一族都无法与其媲美,躯体寂灭,神念沉睡,这就是不死族惯用的突破方式。 简要概括一下就是天资不够,时间来凑。 不死血髓乃是不死族的精血,这个特殊的称呼也是表达了对不死族的尊敬,就像凤凰一族的精血被称作涅槃血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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