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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往最忌谎报物种 第114节  (第2/3页)
非必须要在一起,对不对?    喜欢,又不是必须成为绊手绊脚的阻碍,对不对?    我喜欢月亮,难道我要把月亮摘回到家里吗?    我喜欢海,难道我就要溺弊在海里吗?    喜欢,难道就不能只要能陪伴就好了,能有付出的地方就好了,能渴慕着,也尽量的争取着,但真正到争取不了了的时候,也放手让他去飞。到他倦了,累了,老了,死了,还有一处港湾和我的存在吗?    只要我的心在哪,我的人就在哪,我认为这样是没错的。    如果有一天我的心飞了,我不喜欢你了,我也会离开的。    他不欠我。    是的。    我也不欠他。    其实。    在看见他那个废物一样的未婚妻时,说实话我是有过生气的,我不明白现在的世界都快不复存在了,还有人固守着指腹为婚,和血缘继承那一套,简直老掉牙了令人可笑。    可后来我明白了上述都是借口,就跟我细数与他相处过的细节来鉴定我跟他的情感一样可笑。    没有谁真能强迫到谁。    有些人为了爱可以去赴死。    有些人亲朋好友三言两语就能打散一对鸳鸯。    钟阅既然可以为了一个荒唐的承诺苦等半生。    我还有什么好怀疑的?    自欺欺人最可笑。    我宁愿浸泡在海水里流泪,我也不会骗自己。    这就是我的底线。    就跟我为他做的一切,我不是没想过摆放到台面上来,这样他就亏欠我了,他就对不起我了。是他做事的不计后果,是他的重义重情,导致一系列恶果的发生。    要不是我殚精竭虑查缺补漏,事态会发展的比想象中更严重。    而我在工作的时候,他却忙于温香软玉。    我是可以站在道德高地指责的吧?    可一想到我一个人面对两个人,人家依偎着,携手面对着,而我一副气得跳脚的样子。    就忍不住快笑出声来。    算了。    我又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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