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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七零,攻略恶霸当首富 第174节 (第3/3页)
薄庭将人放下来,帅气的脸上满是宠溺,“走吧。” “太贵的我可不要,要是超过三百,我就不要了!两百都够买那个三轮车了。”她小声嘀咕着。 他垂下眼,瞳仁柔和的看着她。 两个人携手穿梭在黑市,两边摆摊的人都道:“庭哥来了,庭哥来了……” 薄庭懒得搭理,他搂着她走到尽头的仓库里。 仓库里摆着几个玻璃柜台,柜台里放着各种各样琳琅满目的手表。 这些手表款式前卫时髦,十有八九是从港城过来的。 她看到角落的一块手表,上面刻着英文字母,这个牌子她认识,别说在现在了,在后世都是响当当的大牌! 极具收藏价值! 买这一块,将来升值了,岂不会赚翻? 正想着,一个穿着驼色毛呢风衣的妇人就走了进来。 她浑身散发着腻人的香水味。 薄庭一转身,柔和的脸就沉了下去。 “是你?”他一脸轻蔑的说。 女人涂着厚重的脂粉,夸张的画着红嘴唇绿眼皮,还烫了卷发。“薄庭,你应该叫我一声郑姨。” 薄庭舌头扫过牙尖,痞气的说:“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女人都能跟我攀亲戚,郑娥。” “唉,你这孩子。”郑娥也挤到柜台前。 凭借刚才的对话,再加上女人的穿着,沈清歌基本能确定这是谁了。 十有八九是薄夜的母亲! “庭哥,买这一块。”她指着刚看上的表。 卖表的老板笑得嘴角大开,从柜台取出手表递给沈清歌,“眼光真好,这一块是店里最贵的表之一。” 沈清歌试戴了一下,白色的表盘、表带简洁大方,感觉漂亮极了。 郑娥看了这表,眼里都亮了,其中迸发出喜欢的光。 她傲然说道:“那我要比这一块还贵的,你拿出来给我试试。” 这明显是在对薄庭挑衅。 老板礼貌的说:“对不起,那就是最贵的表了!一般客人是不能试的。” “那凭什么她可以试?”郑娥声音尖细,手指着沈清歌。 老板看了眼薄庭,为难的说:“她是我们朋友的媳妇。” 郑娥拍了拍柜台的玻璃,“你看我穿着这么好,会买不起你们县城的一块破手表?快拿出来!我买还不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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