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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2章 预则立 (第3/4页)
口,“我们连把我们捉走的人是谁都不知道。” 刘安中声音压得更低,道:“燕王会吐蕃语。” “噤声。” 两人都十分紧张,不敢回过头去看身后。 大元的燕王、忽必烈的嫡子真金,正走在俘虏的队伍之中。 他身上的狐裘早已在逃跑时换成了轻便的皮甲,被俘之后连皮甲也被剥了下来,只穿着一身单衣。 与别的蒙古贵族不同,他没有留那种剃掉颅顶的蒙古发式,而是束着锥髻,与汉人无异。 他时年二十三岁,养尊处优的生活赋予了他清秀且雍容的相貌,名儒大家的教导熏陶使他知书达理、举止优雅。 他整个人儒雅端庄,除了眉骨和鼻梁很高,倒显得像是个汉人。 相比于高和尚、刘安中,此时反而是真金本人更为冷静。 懊悔当然也有,回顾此行的种种,事前考虑时本以为是对的决定,结果却全都是错的,倒也颇为奇妙。 除了这懊悔之外,他的目光正看着前方骑在马上的那个唐国女官。 女人当官在他看来并不稀奇,蒙古国就有过几个监国公主,临朝称制的太后也有过。 但听说归听说,先前看到那个唐国女官像个疯子一样杀入战阵、鲜血抹了半张脸的情形,还是给真金带来了不小的震撼。 而他此时竖耳偷听着她与吐蕃人说话,则是在借机了解形势。 真金这一趟去吐蕃,任务很重。既要借助八思巴控制吐蕃,又要建立军队方便以后从吐蕃攻打李瑕,还要打通与伊尔汗国联络的通道。 因此他的计划是直接前往萨迦,对沿途的吐蕃部落并没有做太多的了解,此时正在弥补。 另一方面,他是蒙古黄金家族出身,对于吐蕃部落当然也知道许多唐国官员并不知道的事。 终于,当队伍又走了一段,真金上前两步,用蒙古语对他的两个侍臣低声说起来。 “这支吐蕃部落是确厮哕的后裔。” 高和尚、刘安中一听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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