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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梦我 (第2/4页)
电子眼牢牢把控着他的每一个角度,只要观众愿意,可以任意切换水幕里投射出的位置。不知道多少人避无可避一头栽进漩涡。 “蝴蝶采撷你的美丽别在我心上……” A区的粉丝一片失声,因为他把目光投过来了。即使目光没有准确焦点,路轻知道,他在看她。 夜莺族的著名情歌。之所以是联邦语,全因唱这首歌的夜莺爱上了人族,这首歌是异族的求爱者唱给人族的。 他唱的深情款款,引起无数人飞蛾扑火,自然比顾汀舟在联大的音乐课堂唱得要好得多。 海底没有那样真实日光和人造日光碰撞的瞬间,路轻却好似看到了百无聊赖的自己旁观顾汀舟唱这首歌时脸上被光影刺痛的冷艳凄美。 乌尼亚不是第一次对她唱这首歌。 路轻望着他仿佛梦境的眼睛,思绪却像他满头水蓝色的长发慢慢散开。 “……月色笼罩你的脸庞,我对你的爱藏在我的目光……” “路轻,你喜欢吗?” 时光倒推回四年前的冥海,以前的乌尼亚和现在的乌尼亚没有什么区别。 有区别的是路轻。 “你喜欢这首歌吗?喜欢我吗?” 路轻那时还年轻,敢于直视他那双自带魅惑的眼珠子,思考了一下,坦然地说:“不喜欢。” 不等他困惑,她就主动完整说明:“你唱情歌没有爱情。至少我没有感觉到。” 他应该是有感情的。鲛人捕猎的前置手段是利用歌声引诱猎物犯迷糊,更有强悍如乌尼亚的佼佼者,可以直接催眠且诱导出人最深的欲望,往往都肮脏不堪。 他的食欲太盛,对于很多东西想吞吃入腹,还要问:“什么叫爱情?” 路轻欲言又止,一时难以解释。 乌尼亚耐心地等着她的回答。他不知道时间流逝的尺度,无数岁月早已从他身上掠过,他从不在意等待。 她看着他的眼睛说:“顾汀舟也唱过《晨晨暮暮》。你在唱这首歌,很美,歌声很动人,但我在想他。这就是爱情。” 她眼里看着他,心里却完全没有他,完完全全属于另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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