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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爱与家 (第1/6页)
第一章:爱与家
概述: 无论在什么样的社会里,家庭总是人类社会关系的最小单位。 早在《法案》正式发布以前,家庭伦理和文化传统就已经开始约束并规范着人们的生活。 一个标准的共和国家庭,应该至少有一个主妇,一个夫君组成。早期国家法律和社会风气都推行一妇一夫制,但是并不限制女人在外面找野男人这种事情的发生。 事实上,如果一个女人足够强势,掌握相当的社会地位或者经济基础,那她拥有一个以上的男性伴侣是很常见的事情。在家庭关系上,她们确实只有一个被法律承认的夫君,但是只要她们有能力,包养几个郎君、或者找几个情夫,也是不会受到太多指摘的。事实上,在共和国成立之前的古代,地位显赫的女人之间经常会互赠郎君,以此来巩固盟约、传递善意。 但是,男人的不贞或是不忠,却是不被认可的。 如果有男人被发现在婚内出轨,并且被告上了法庭,那法官会判处他净身出户,并被剥离优先抚养子嗣的权力。出轨的对象也必须支付一笔赔偿金,如果小三拒绝支付,法院虽然无法对她作出惩罚,但是法院会关押她的情夫,直到他能够在劳改院里通过劳动赚取足够的赎金,才能把自己赎出。 男人在成年之前,必须听从自己的母亲,成家之后,必须听从自己的妻主,如果妻主意外早逝,自己却苟活下来,那他就必须听从自己的女儿。 在一些思想比较保守的地区,普遍认为如果妻主早逝,自己也没有女儿,那应该为了忠贞自愿选择为妻主殉葬。 如果有男人真的不幸遭遇了这一切,并自愿做出了符合社会期望的选择,那当地社区往往会在他殉葬之后筹资建造一座“贞节牌坊”作为纪念。表彰他的牺牲和觉悟。 家庭义务与责任: 男生在很小的时候就会被灌输这样的思想:男人应该主动承担起家庭的劳务,学会烹饪、清洁、裁缝、打理的技巧,以便在成家之后能够帮助妻主更好地管理家庭,减少妻主的负担。 根据最近的社会调查显示,在农村和乡下地区,全职家庭主夫的比例高达百分之八十。在城市和郊区,这一比例稍有下降,但仍然达到了百分之六十。 社会上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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