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欢场(高H)_第二章 出台五百...员工友情价!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二章 出台五百...员工友情价! (第1/2页)

    

第二章  出台五百...员工友情价!



    一开始,我以为强哥收下我,是想让我替他“看场子”的,为此我还兴奋了很久!

    可真到了KTV才知道,我和周猛只是负责给客人送酒水,清理清理包间卫生的小事,俗称酒保...

    虽然强哥给我开了八百块一个月的高薪(2000年左右,800月薪绝对算高薪),但说实话,我很不满意这样浑浑噩噩的混着。

    周猛告诉我,因为我们才刚跟着强哥,强哥暂时还不放心用我们。

    我很期待一个立功的机会,每晚上班的时候,我最期待的,就是遇上喝醉酒的客人闹事...

    我的想法很简单,在强哥面前多多表现自己,获得“升迁”的机会...

    但机会不是那么容易有的,强哥在东莞的势力很大,敢在他场子里闹事的客人是很少的...

    即便真有,场子里那些真正“看场”的,也会很轻易的解决掉这些小麻烦,根本轮不到我出手。

    当然,初入夜场的我,也不是真就一脑门子只想着“升迁”,第一次接触到夜场的灯红酒绿,对于我这样一个血气方刚的少年来说,一样也是充满了诱惑的。

    整日里和这样一群浓妆艳抹,打扮妖艳的小妖精待在一起,对于我这样一个连女孩的手都没碰过的菜鸟而言,真的是一种折磨。

    近水楼台先得月?

    不存在的,公司里明文规定了员工不许谈恋爱,说谈恋爱会影响到小姐们挣钱。

    但我很清楚,很多小姐私底下,其实都养着一个或几个小白脸的。

    与其说这条规矩是防着小姐的,不如说是防着我们这些小青年。

    万一擦枪走火后动了真感情,看着自己的马子在包间里陪别的男人,甚至是出台,很难说会不会热血上头做出什么蠢事来。

    对于这条规矩,我还是很理解的。

    因为即便没有这条规矩,店里的姑娘们应该也看不上我。

    我不是那种油嘴滑舌的小白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